不約而同的在一天內看了兩部關於親職的紀錄片
 
相依為命。講社會對身障者生養小孩的質疑。
爹爹與爸爸Daddy & Papa。講社會對男同領養小孩的質疑。 
 
而我,想講的是--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多質疑!
 
我們對家有一些想像。
家應該要有爸爸媽媽、媽媽對小孩應該有重要影響、父母應該要有基本的照護能力...balabalabala...
 
但,不代表當這些"應該"消失時,家就不能是家。
 
愛麗森得向社福單位證明自己的能力,以免孩子被帶走。
男同們一邊開始親子關係,一邊繼續跟法律抗爭,以取得在公民社會所需的親權。
 
而這世界有太多身體健全的異性戀父母,不用抗爭、努力就能擁有小孩。
但他們對子女所做的卻遠不及影片中的愛麗森和男同們。 
諷刺。
 
真實世界是如此荒謬,
我們又憑什麼拿著自己的標準和框架檢視別人。
 
在肢體和律法的限制之外,關係早已悄悄蔓延。
蔓延速度之快,將限制遠遠拋諸在後。
 
可惜。
單純的關係放入社會,仍逃不了眾人目光的框架。
必須夠堅強、夠勇敢,才能站穩腳步。
 
肢障又如何?男同女同又如何?
 
生命自會為自己找到出口。
框架之外,是更多可能。

 等40年同性結婚 在英合法了

 
【編譯田思怡/綜合倫敦五日外電報導】
 
在英國同性戀者極力爭取數十年後,給予同性結婚許多合法權利的法律終於在五日生效,至少有一千兩百對同性戀者準備步入禮堂。
 
準備趕在年底完婚的同性戀者五日早上獲准登記第一批婚禮。根據賦予同性戀結婚合法權益的「公民伴侶法」,第一批婚禮將於本月十九日在北愛爾蘭舉行,接下來廿日在蘇格蘭,廿一日在英格蘭和威爾斯舉行。
 
根據此法,想結為伴侶的同志必須向地方政府登記,但不同於異性結婚,同性戀者不需要公開簽署合法伴侶文件。
 
布萊頓市在年底前可望有一百九十八對同志結婚,另外有五百一十對登記在未來幾個月舉行婚禮,據信是英國同性結婚最多的城市。
 
倫敦、曼徹斯特、伯明罕、新堡和愛丁堡的同志,結婚意願也很高。英國平權部長瑪格.孟恩說,政府預估在開放同性結婚的頭一年將有四千五百對同志「結為伴侶」。
 
她說:「這是給予同性伴侶法律承認的重要法律,給予同性伴侶和結婚夫妻同等的權利和義務。」
她說:「我們知道有些同居的同性戀伴侶為了等這一天,已等了四十年,他們的生活將完全不同。」
 
這項法律給予同性配偶等同夫妻的繼承權、年金、稅制和福利。
 
倫敦泰晤士報首度在已有兩百廿一年歷史的「家庭婚喪啟事欄」增加「同性結婚啟事欄」。其中一對是六十七歲的佛格森和五十九歲的海德史密斯,這對已退休的伴侶準備在卅日舉行世俗婚禮。
 
佛格森說:「我們在一起幸福生活卅四年,我們的遺囑都把對方列為受益人,但我們的關係能獲得法律承認是我們的榮幸。」
 
荷蘭、加拿大、比利時和西班牙已將同性結婚合法化,但英國首相布萊爾的中間偏左政府在法律條文中仍避開「結婚」這個字眼,以免衝撞認為「結婚」這個字有宗教意涵的國會議員。
 
英國的同性結婚潮可望創造龐大商機,包括婚禮、喜宴和禮物。Asda超市本周將推出各式各樣「先生和先生」或「小姐和小姐」的結婚卡。
 
(94年12月6日,聯合報)

 


前陣子,辯論社。

和學生一塊討論比賽題目。
 
我提出「我國同性結婚應合法化」的命題。
孩子一片譁然。
 
有的孩子說「不用比啦,正方一定穩輸」,
有的孩子說「不會吧,反方輸定了啦」。
 
輸贏不是我所關心,
看到的是孩子對這議題的既定框架竟是如此深刻。
 
命題最後在正反雙方都覺得穩輸的狀況下,被否決。
然,正方(反方)真的穩贏嗎?
 
框架之外,是更多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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